集團黨委與股份公司、集團直屬公司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
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,2月20日,山東出版集團黨委書記張志華同志分別與集團直屬公司、股份公司黨組織負責同志簽訂了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》。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》從責任范圍、責任內容、檢查考核、責任追究等方面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作出規定。
一是明確責任范圍。《責任書》規定,各公司黨組織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中負主體責任,黨組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,領導班子成員“一崗雙責”,根據工作分工對職責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重要領導責任,紀委(紀檢委員)履行監督責任。
二是細化責任內容。《責任書》從堅定政治信仰,強化組織領導,深化作風建設,選好用好干部,加強監督體系建設,一體推進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,支持紀檢(紀檢委員)履職盡責等方面,進一步細化了各公司領導班子、領導干部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承擔的具體責任。
三是加強檢查考核。《責任書》規定,集團黨委負責組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的檢查考核工作,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、領導干部業績評定、獎勵懲處、選拔任用重要依據。
四是強化責任追究。《責任書》針對領導班子、領導干部因違反規定或者未能正確履行職責出現的8種情況,規定采取通報、誡勉、組織調整或組織處理、紀律處分等方式追究其責任。
簽訂《黨風廉政責任書》,是強化各級領導干部責任意識、層層壓實管黨治黨責任的重要舉措,對于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不斷向基層延伸具有重要意義。集團各級黨員領導干部以此次簽訂責任書為契機,主動擔當作為,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,把全面從嚴治黨各項要求落實到具體工作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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